建工学院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程序(2017年1月19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22浏览次数:189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截止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工学院每年分春夏秋冬四次(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授予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程序安排如下:”
 
请点击下载: 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所有材料请点击该链接下载)
 
一、学位申请时间:
2017年夏季:4月10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请   (其中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个人学习计划提交和导师审核,3月21日-28日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A-341)审核,3月29日查看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咨询:张老师 88208689)春季1月14日前2015年夏季4月21日、2015年秋季7月6日、2015年冬季10月26日及27日
 
二、学位申请出口标准:
 
 
三、 期刊查询:
请根据自己的学科年级参照出口标准查看以下链接查询:
 
 
四、申请步骤(2017年夏季:请于2017年4月11日前按照“具体操作步骤”中的注明的要求操作并通知导师审核):
(一):提交申请:
登陆管理系统系统登录(学生、老师、管理人员)录入各项信息,请点击具体操作步骤(网上提交的的必须是隐名评阅版论文)
年秋季申请学位同学请于7月1日前完成个人学习计划提交以及导师审核,之后学院研究生科逐个审核,7月6日后系统中显示“审核未通过”的同学请直接到研究生科)找张老师进行确认(不要打电话咨询)。
(二)资格审核:(2017年夏季:4月12日-13日完成不能及时提交的同学请延至下一季申请2014年冬季11月10日完成2015年夏季4月21日-22日期间完成2015年秋季7月6日完成,
持以下材料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A-341)办理:
1.《浙江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注:要求导师签署意见)
2.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原件及1份复印件
   a.发表:提供期刊原件、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的复印件,被检索的需检索证明;
   b.录用:提供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文章(投稿)的第一页。

五、论文送审(2017年夏季:2017年4月17日):
(一)隐名评阅及非隐名评阅均采用网上评阅形式,具体操作办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1.请导师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指定至少两名非隐名论文评阅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将评阅人信息填写在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报告的备注栏中(包括专家姓名、单位、专业、电话、邮箱(不能使用QQ邮箱),请务必保证邮箱地址准确)提交学院研究生科,同时,将该信息填写在“评阅专家信息表”中发送至mhf@zju.edu.cn
2.教育教学办公室按照提供的邮箱地址给指定专家发送电子版论文评阅聘书。隐名评阅论文由学院寄送,非隐名评阅论文及评审费由硕士生本人寄送,并通知专家查收邮箱中的评阅邀请信,登录系统评阅即可,不用打印和返回评阅书。
每份寄送材料包括:
非隐名评阅论文寄送材料每份包括(2~3份):
   1. 论文(论文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2.评审费
隐名评阅论文寄送材料(1份):
   1.1本隐名评阅版论文(要求隐去论文中作者及导师所有信息);
   2.论文评阅费合计200元整。
(三)持《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聘书》来教育教学办公室盖章(3-5份);(可以先不填写专家姓名,论文评阅结果返回后即可送达)
 
六、论文答辩2017年春季:3月10日前完成;2017年夏季:6月10日前完成
  1.  提前半个月向答辩委员主席及委员寄送《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聘书》和论文;
     2. (2017年春季:2月24日起;2017年夏季:5月24日起)登录研究生陆教育管理系统查看论文评阅结果,评阅结果均返回并通过后,可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包括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时间、答辩地点,打印《答辩记录表》以及表决票(请准确认真填写各项信息)
    3.   表决票(请将姓名、答辩日期、学院、学科填写完整)来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借所有论文评阅书,领取答辩秘书账号(2017年春季:2月27日至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2017年夏季:5月27日至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
    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校内3-5名副高职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应有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如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秘书要求由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
  5.  答辩前准备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6.  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需立即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将答辩结果录入到系统中(答辩结果请参阅建工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格式要求);
七、上交材料2017年春季:2017年3月13日;2017年夏季:2017年6月12日):
  1. 答辩结束后,按照研究生上交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和装订材料;
  2. 申请学位当月12日提交所有材料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在送审及答辩过程中需论文题目修改的,请于12号前发邮件至mhf@zju.edu.cn通知教育教学办公室缪老师修改,系统内信息更改可在上传论文终稿时进行覆盖;
  3. 未参加学校档案馆毕业研究生学位照片拍摄的同学请参考该链接去西溪校区档案馆进行补拍;
  4. 论文答辩完成后即可登陆电子离校单系统办理离校手续。
  5. 申请学位当月学科初审通过后(视审核会议时间而定,一般在月末)(2017年春:3月24日后;2017年夏:6月24日后),进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系统传论文最终版,之后通知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及学生离校单系统内进行审核。
  6. 离校单中“图书馆”一栏先登录图书馆网站论文提交系统,(需要在校内操作)进行学位论文提交,之后携带一本论文至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 “学院资料室”离校:需提交纸质论文1本以及论文电子版(PDF格式);2017年春:3月28日起;2017年夏:6月28日起
      土木资料室: 请将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和姓名命名,发送至资料室杜老师邮箱:dulh@zju.edu.cn,持一本纸质版论文至安中B220办理;
      建筑城规资料室: 请将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通过邮箱发送至hdzhao@zju.edu.cn,持一本纸质版论文至月牙楼104办理。
  8. 离校单中的“教育教学办公室”一栏,在其他部门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审核。
  9. 点击打印离校单并签署个人姓名,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安中A-329)陆老师处办理门卡归还手续。
 
、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30日后凭离校单以及学生证到教育教学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短信通知具体领取时间)。
 
特别提示:学习期限已到期,却未能如期申请学位的同学,请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异动申请,请导师签字确认(在职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之后,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否则,将按照浙江大学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勒令退学。
 
建工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