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
学校为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本科生院加大了对课程的检查力度,除了开学第一周全部课程检查外,课程进行当中,督导员随时检查教师授课情况,近日已发现我院有个别教师有随意调课、停课现象。根据浙大发本〔2011〕258号《浙江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1年12月修订)》第四条第2点,第五条第4、5点,第六条第2点之规定,教师未履行申请、批准手续,擅自调课停课的、请人代课、代监考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界定为一般、严重及重大教学事故。
因此本科生教育科提醒各位任课教师,如老师因事需调课、停课,代课或有其他实践环节等安排,请务必提前一周办理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本科生科下载服务栏目下载“浙江大学临时调课、停课申请表”——学生签意见——交到本科生科——学院签署意见——交本科生院备案。
请大家遵章执行,以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谢谢大家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本科生教育科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