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教师:
本科2012-2013学年秋学期将于9月10日(周一)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本科生科温馨提醒全体任课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位主讲教师再次进入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或http://10.10.10.34)仔细查看上课时间、地点。在第一次上课时准时到达课堂授课。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课,请提前与学院本科生科联系,以便及时上报教务处,做出妥善安排,避免教学事故发生。有多个教师讲课的课程,由排在第一位的主讲老师负责课程的教学安排,并通知到另外几位上课教师。
2.未经教务部门批准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任课教师需要变动,须由原主讲教师填写《浙江大学本科教学调换任课教师申请表》,并到学院本科生科办理相关手续。
3.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第一周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不能随意变动,学校本科生院将对每门课的上课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请于第二周开始到学院本科生科办理相应手续。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其他教学环节,未经教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调课、停课、私自请人代课、更换教室等。否则造成教学事故责任自负。
4.在教务管理系统查到的学生选课名单可能会因为学生退、补选课而有所调整,准确的教学班学生名单请任课老师于开课2周后再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和打印。
5.本科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可上学校办公网查阅《浙江大学教师手册(2011年8月)》。(http://zupo.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4448)
附1:《浙江大学本科教学调换任课教师申请表》
附2:《浙江大学临时调、停课申请表》
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教育科
联系电话:88208683,88206125
20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