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感谢广大教职员工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付出的辛劳和贡献,学校决定发放教师节节日补贴,现将具体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范围:全校全额支付工资的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含事业性质人才派遣人员)和专职科研人员,每人发放300元。
实行企业化管理单位的人员,可由各相关单位决定是否参照学校标准发放。
请各院级于9月10日派人到本单位所在校区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领取教师节节日补贴(领取人需携带院级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本人校园卡)。
特此通知。祝广大教职员工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人 事 处
计 财 处
校 工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