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1 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定于2012年9月6日起至12月1日对2012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与要求:
1. 政治思想方面除按研究生入学的有关要求外,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
2. 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
3. “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
4. 核查新生档案是否齐全,档案不齐全的要补齐。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
5. 委托、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规定交纳培养费;由学院(系)出资部分是否已划款;委培单位统一交款的款项是否已到校。
6. 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
7. 健康复查: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请务必在在10月1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二:复查办法
1. 请各位研究生下载新生复查表(见附件),请导师填写完意见后, 于2012年10月26日前交到小班班长处(同一导师名下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填写在一张表格中)。
2. 复查结束后,请各位复查合格的研究生新生于2012年12月3日持研究生证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核盖注册章(可交给班长统一办理)。
对复查不合格者,研究生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