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008年10月修订》、《浙江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学位实施办法》(2008年11月修订)等文件对学习年限的规定,研究生院决定对2006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6年开始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到2012年12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进行清理,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院将终止其学位申请资格;对2005级及以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5年及以前开始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已延期一年及一年以上),如2012年底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将终止学位申请。
请希望延期的学员及时下载相应表格(可申请延期至2013年6月),在本月30日之前交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根据浙大发研[2010]32号《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之有关规定,学校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的名单汇总后上报,请未缴纳培养费的同学于本月30日前上交,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