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30浏览次数:26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有关材料,及早准备。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信息

 详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请注意,除了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外,尚有留学基金资助的其他各类专项项目,请注意查看留学基金委网站有关信息,注意申报时间,及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选派计划中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我校将在选拔前另行通知。其他问题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常见问题解答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一般应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曾公派出国留学半年以上的回国人员一般应回国服务两年以上。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一般须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其他申报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三、外语要求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自行参加WSK考试请注意查看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网的有关安排。

 四、报名及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 注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的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申请材料。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申请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尤其应重视出国研修计划的撰写。我校所在地区的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请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申请表样表下载:非学生类),其中申请表最后一页为空白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表必须经本人签名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表头信息按如下方式填写:

单位名称:浙江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蔡娥 电话:0571 88981610 传真:0571 88981976邮箱:cecaie@zju.edu.cn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邮政编码:310058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系)针对申请人情况认真填写(不超过500字),由学院(系)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处手工签名,在“单位公章”处加盖学院(系)单位公章。申请表提交打印后,请勿在网上再次修改;如若修改,必须重新打印、重新办理单位推荐意见表。

2.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正式邀请信,邀请信要求用对方学校信笺纸、有合作教授亲笔签名,且有详细研修内容。如若录取,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各种原因改派其他留学单位的申请,申报时请慎重选择,及早与外方联系。

3.在正式提交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前,请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doctxt格式)发至cecaie@zju.edu.cn,请注意确保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意见内容完全一致。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申报时间:201331日—2013315

受理地点:人事处师资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210

联 系 人:蔡娥李志荣 

联系电话:88981610 88981743

    真:88981976

电子邮箱:cecaie@zju.edu.cn

 

 

                                                                         人事处

                                                                     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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