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发人〔2006〕18号《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简称“紫金计划”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推荐申报“紫金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对象和条件
1、紫金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尚未获得国家(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如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学校其他资助的青年教师;
2、2010年1月1日以后进校、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在得到资助后,3年内能获得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的能力。优先资助在海外(包括港台)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过2年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教师;
5、能为本科生开设一门创新课程。
二、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2年建工学院推荐名额2名。紫金计划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工学部重点资助为20万元,一般资助(海外)为15万元,一般资助(国内)为10万元。每人限获一次资助,资助期为两年。
三、申报及推荐材料
候选人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推荐人选。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22日前将相关表格送交到人事科(E-mail:mhf@zju.edu.cn)。
四、其他
经费管理等按浙大发人〔2006〕18号文件办理。
2、申报紫金计划汇总表。
院组织人事科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