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条件
国内访问学者通过访问期间的科研工作与专业学习,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加深基础理论研究,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为回本单位后发挥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申请者应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普通高校或科研单位的学术骨干。其中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按教育部教师司(2012)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
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申请办法与时间
1、申请办法
申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填写《浙江大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请下载.doc,.zip),申请一般访问学者的填写《浙江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请下载.doc,.zip),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寄至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人事处,邮编310058。
2、申请时间
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5月20日。录取通知书在6月底前发出。
三、访问期限及要求
访学期限一般为一年。访学期间应全脱产来校,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课题按计划完成预定任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要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并分别在访学开始、一学期结束、一学年结束时登录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研修工作计划表》、《中期检查表》和《结业考核表》。
四、结业考核
一般访问学者和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访学期满后分别填写《浙江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结业考核表》或《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或《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浙江省物价局规定,我校一般访问学者进修费每学年7500元/人(不含住宿费、被褥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费为每学年11000元/人(其中西部及老工业基地选派的高校骨干访问学者每学年需支付进修费3000元/人,另8000元/人由教育部资助;其他地区高校骨干访问学者每学年需支付进修费6000元/人,另5000元/人由教育部资助)。
联系单位:浙江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吴兰芳
联系电话:0571-88981133 传真:0571-88981976
E_mail: wlf@zju.edu.cn
浙江大学人事处
附: 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专业目录
说明:目录中带“*”的导师属于“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