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九期家庭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5浏览次数:132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工作理念,学校自2005年起推出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 NSEP 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经济困难生为主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和实践能力搭建平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第九期NSEP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原则:

1、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纲领性文件为精神核心。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3、强调项目的实践性,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及完善资助的管理和教育的工作模式的调查研究。

二、项目申请对象和申报办法:

1、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要求立项人组织团队进行活动,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立项人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2、项目申报办法:

1)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附件1为第八期NSEP通过项目)。

2)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经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统一上交到建工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39顾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ushuxia@zju.edu.cn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1125日。

三、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

1、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工作,确定第九期NSEP立项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将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3000-5000元和1000-2000元的经费资助。

2、各项目应在20145月前完成,学生资助中心将于春学期初组织中期检查,5月底进行结题答辩。每个项目要求撰写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并进行结题答辩。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委进行项目评审,并将优秀项目汇编成册。

3、项目的立项人和参加人总共限5人(参加人可以非经济困难生)。

另附:第九期NSEP公邮:zju2013nsep@163.com 密码:2013nsep

(相关信息会及时公布在公邮上,请有需要的同学登录。)

附件:

1《浙江大学第八期NSEP汇总》

2《浙江大学NSEP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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