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8浏览次数:12

各学院(系)、各单位:
2013年即将结束,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办理。
一、外埠采购借款截止12月17日,本市采购借款截止12月20日。【其中: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 (“+”项目)截止12月13日】
二、发票报销、暂付款冲账、校内各服务单位、物资供应单位及维修工程款的结算、转账,均截止12月25日。【其中: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 (“+”项目)截止12月13日】。2013年开出的银行支票,务必在12月28日前及时支付完毕。2013年的发票、收据,无特殊情况2014年一般不予报销,12月发票可顺延到2014年一季度报销。
三、校内各结算点(大型仪器测试平台、校网中心、通信中心、图书馆、圆正宾馆等)办理转帐业务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其中: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 (“+”项目)截止12月13日】。通过“一卡通项目经费管理系统”进行校内转帐结算的本年业务,必须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办理转账,跨年一律不予结算。
四、为解决年底报销拥挤,报账时间无法控制的问题,请师生员工通过“网上不等候报销”办理报销业务,此方式无需排队,方便快捷。具体操作请参阅http://cw.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93&object_id=24910
五、地方财政已对国库净结余资金(国库指标下达第二年末还有结余即为净结余)实行收回的政策;中央财政对资金执行情况不好的项目采取核减下年预算指标、对净结余采取收回的政策。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在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中的“一卡通项目经费管理系统”查询项目结束日期,抓紧时间,加快2013年到期项目的执行进度。
六、本年度酬金发放、临时工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回聘工资截止办理时间为12月24日。
七、各类办班、进修等教学服务收入分成截止12月20日,本年度的各类创收收入要求在本年分成完毕。
八、各单位预借收据(发票)截止12月20日,所有预借的票据,要求年内收回款项。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会计核算中心说明情况,否则,将冻结经办人或经办单位的经费项目。
九、在计财处及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申领收据本的单位,应将已收到的款项及时上缴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并核销票据,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十、各单位应抓紧暂付款的清理,因加工未完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结清的暂付款请到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说明情况(外汇到紫金港校区东六-117-2和玉泉校区经贸大楼1楼报销大厅)。无故不清理、不归还、拖欠借款的,将停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
十一、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收到一些户主不明的汇款,将在计财处网站和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公告栏公布,请各单位抓紧认领办理,无人认领的,将作为学校收入处理。
十二、各项经费的余额及明细核对,可随时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或一卡通经费项目管理系统(http://cwcx.zju.edu.cn);已纳入一卡通管理的项目也可通过校园卡,在校园内的校园卡圈存机查询关联项目经费的余额和明细。
十三、圆正集团及下属单位、后勤集团及下属单位、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出版社、设计院、新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结算中心、外国专家留学生服务中心等企业及企业化管理单位,尽早向学校上缴利润、管理费等费用以及由学校垫支的企业化管理人员的全部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社会保险金(医保、失保、养老保险等),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办理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六-104-1及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
十四、从12月26日起,计财处内部清理账务,停止对外办公。2014年对外办公从1月 4日(以学校元旦放假时间为准)开始。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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