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4基本科研业务费现开始申报。
根据资助原则,新立项的青年创新科研专项用于资助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由探索、科研创新活动。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归国青年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2)2013年度新引进校外人员、入选1311计划求是青年学者优先;鼓励资助近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以及教育部创新团队中的优秀青年教师。
(3)已经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科研基地发展专项及校长专项资助,或近三年内获得过其他专项资助 (如紫金计划等) 的青年教师,不再重复资助。
(4)根据浙江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领导小组第六次工作会议精神(浙江大学专题会议纪要[2013]9号),以及工学部文件规定(工学部发[2013]2号)各院(系)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原则上可将部分青年专项经费(不超过其总额的30%)用于资助科研发展专项(浙江大学科技创新团队专项)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科研工作。”
(5)2014年起,学校将对近几年获得优青的教师进行特别资助(每人大概获基本科研业务费30万资助),因此2014年学部新立项项目不再考虑已获得优青的教师,2013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如为优青的,该项目视作已完成,项目2014年的经费额度不再下拨。
根据学部分配额度,我院拟资助8个项目,每个额度为25万元,分两年执行,其中2014年下拨的经费要求在2014年12月20日前执行完毕。拟申报的老师请于1月15日之前填写好好附件3任务书报学院科研科,书面稿1份交科研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