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分团委,研究生分团委,团委各部门,直属各中心,各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各学生社团:
2013—2014学年,学院各基层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团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学校“六高强校”战略,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于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生动实践,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学院广大团员和团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水平,学院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学院全体学生团员、(青工)教职工团员、团支部开展2013-201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对象
1、优秀团员评选对象:学院全体团员青年(含教职工)。
2、优秀团干部评选对象:
(1)本科生分团委、研究生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学生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学生科技创新指导中心、心理辅导社、专业学会等组织学生干部;
(2)各团支部书记,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在学校团学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
(4)其他共青团干部。
3、先进团支部: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设计院团总支下属的各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自觉做团员的表率。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3.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4. 品行优良,关爱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志,有志愿服务精神,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
(二)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
(三)先进团支部
1. 团支部组织健全,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做到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平时工作记录,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2. 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工作。
3. 团支部委员以身作则,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勤恳工作,相互支持,协调默契;定期召开支委会,开展有创新、有特色、有教育意义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4.支部成员遵守团纪校纪,无违纪现象,没有团员受到各种纪律处分;团员能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参加率应达到90%以上;学风、班风良好,团员青年受到各级组织嘉奖较多。
四、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做好民主评议活动,每位团员要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总结工作,按照《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考评表(试行)》进行自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对每一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根据《浙江大学团内奖惩条例》做好先进团支部的推荐工作。
3.各团支部可以推荐1—2名优秀团干部,2—3名优秀团员,各级社团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优秀团干部。
五、材料汇总上报
请各团支部于2014年4月14日12:00前将各类推荐表纸质版送至学院团委(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39办公室)。
联系人:陈晓伟 88206426
附件: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