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3浏览次数:6

各位老师: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自20025月实行以来,得到了广大留学回国人员的支持。现将《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规定》重新公布(见附件),请各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将此项基金的申请作为单位吸引海外人才的一项重要政策,长期予以关注。

申请条件:

1.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2.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3.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申请办法:

本校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科研科确认,至科研院给予分配网上账户后,可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完成后,打印申请单位意见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暂不受理港澳台留学回国人员提交的项目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各有关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先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至所在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盖章)各一份,至科研院基础与海外项目部办理申报系统账户分配。完成网上申请后,请打印单位意见表12份,其中1份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签字盖章,交科研院基础与海外项目部。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6/default.htm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报系统:http://fund.cscse.edu.cn/Login.aspx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规定: http://rd.zju.edu.cn/djbg/index.php?c=Office&a=detail&catid=225&id=9510

 

 


 

 

联系人:谢崇波

电话:88981080

Emailxiechongbo@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4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