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教师申请2015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7浏览次数:303

各位老师:
请按照以下步骤完成申请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资格工作:
  1. 阅读浙大研院〔2011〕23号文件《关于做好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
  2. 阅读关于做好教师申请2015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
  3. 阅读《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申请条件和量化标准
  4. 被学校认定有招生资格的教师请登录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同工号,或通过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维护个人信息(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从系统读取相关数据,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信息变化时请随时上网更新)之后提交招生资格申请(注:提交已认定的招生资格之外需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
  5. 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申请学科(包括科学学位及专业学位)与上年度一致,则不用上网申请,学院会统一批量申请归档,归档名单列入下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若申请学科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6.  初次申请步骤如下:
(1)登陆研究生院导师系统http://yjsds.zju.edu.cn/login.jsp进行申请。(用户名及密码同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工号,忘记密码的老师可联系研究生科进行密码重置或使用统一身份用户名及密码进入);
(2)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办理审核:
①从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中导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linlinlu@zju.edu.cn);
②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首页)以及论文检索证明、各种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6日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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