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进一步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编辑:国库办 发布日期:2014-06-05
各学部、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根据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4〕5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预算单位个人公务卡改革的通知》(浙财预执〔2014〕17号),结合《浙江大学关于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浙大发〔2014〕2号)和《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公务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大计发〔201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6月1日起,学校开始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
(一)我校教职工,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二)因公临时出国时,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附件1),报学校外事处和计划财务处审批同意。
(三)公务机票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结算。使用公务卡购票的,应当提前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进行公务卡注册或通过电话方式注册。
(四)严格公务机票报销管理,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经学校外事处和计划财务处出具审核意见的审批表。
(五)公务机票购买的详细规定按照《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执行。各航空公司航班市场票价和政府采购优惠票价,预算单位基础信息表,公务卡注册流程,公务机票购买操作手册,以及国内航空公司和机票销售机构名录等内容,见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
二、从2014年7月1日起,学校对公务支出报销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凡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2)和《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3)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横向科研项目和代管项目应尽量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2014年6月30日前发生的,按《浙江大学关于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中规定在国库项目经费中列支的,但未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的公务支出,请务必在7月1日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逾期计划财务处无法受理。
四、下列情况可暂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使用现金发放的慰问金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三)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汽车票、火车票、船票、出租车票、公交车票等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四)单笔支出500元以下的汽油费、手机通讯费;
(五)强制结算目录范围以外的支出。
财政部门将严格公务支出项目使用现金结算的审批程序。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须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附件4),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经济业务真实性后,由计划财务处审批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并作为结报审核依据报财政部门留存备查。
五、学校将再次组织两家办卡银行现场办理公务卡,具体时间地点见下表。公务卡网上申办、手机申办和网点申办仍然继续进行。请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及时办理公务卡,否则将影响后续报销。
日期 | 校区 | 地点 |
周一(6月9日) | 紫金港校区 | 纳米大楼行政办事大厅一楼门厅 |
周二(6月10日) | 西溪校区 | 行政楼109室 |
周四(6月12日) | 玉泉校区 | 外经贸大楼107室会计核算中心玉泉分中心会议室 |
周五(6月13日) | 华家池校区 | 东大楼238室会计核算中心华家池分中心会议室 |
办理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6:00 |
六、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本通知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以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见链接http://cw.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0&object_id=34228
5.《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6.《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预算单位个人公务卡改革的通知》
8.《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公务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