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7浏览次数:26

关于清理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编辑:预算办  发布日期:2014-06-13

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政、教育主管部门预算管理和结余资金清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专项经费结余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及以前年度到位的中央和省专项经费,项目编码(后六位)为71####、72####、59####。其中省国库经费按国库管理规定执行。
二、时间要求
    (一)2012及以前年度到款的项目,财务报销截至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见附件1
(二)2013年到款的项目,财务报销截至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见附件2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用完的结余经费将按规定收归财政或学校。
    “子项目”或“经办人”请项目负责人负责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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