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免试推荐研究生招生专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05浏览次数:12

浙江大学建工学院接受2015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已开始,欢迎本校及外校的优秀学子申请我院各专业硕士和直博研究生,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将陆续发在本专题中,请持续关注。

注:与所有同学相关信息发布在“公共信息”栏目中,与本学院同学相关信息发布在“本校免试生相关通知”栏目中,与外校同学相关信息发布在“外校免试生相关通知”栏目中。

一、公共信息

  1.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3. 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
  4. 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2015年目录近期发布) ;
  5.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6.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7.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8. 全日制直博研究生招生专业
  9. 建工学院导师查询

有关免试生复试录取等各项事宜,如有疑问请发邮件到gsoffice_ccea@163.com请说明申请人姓名、申请专业、咨询问题,由于邮件较多,有时回答会滞后,请耐心等待,我们会力争及时解答,请尽可能不要电话咨询。

二、本校免试生相关通知(9.29更新)

将陆续发布有关信息,敬请及时关注。

  1. 建工学院推荐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
  2. 建工学院推荐2015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3. 建工学院校内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4. 各专业学业排名
  5. 建工学院推荐2015年免试研究生复试通知
  6. 建工学院推荐2015年免试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 
  7. 建工学院推荐2015年免试研究生初选名单公示
  8. 关于校内推免生网上报名的通知
    特别提醒所有拟录取同学需在9月28登录全国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系统注册、报名、缴费,需填报浙江大学,申请拟录取的专业和学位类型,并在10月1日前在系统中查看浙江大学发出的“待录取”确认通知并确认被浙江大学录取,超出截至时间拟录取资格会被回收。
  9. 由于今年是第一次拟录取同学和录取院校在国家网双方确认完成录取过程,有很多不可预知的因素,请每位同学近期多关注本网站通知。

三、外校免试生相关通知(10.10更新)

  1. 浙大建工学院自10月10日后不再接受外校免试申请,也不再对已申请的同学发出复试通知,请各位同学抓紧时间申请其他高校。
  2. 第二批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请所有收到复试通知并已经确认的同学按时参加复试,已参加提前批次复试的同学可以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复试,10月13日上午10:00在安中大楼B332集中开会。
  3. 请参加第二批复试的同学携带个人证件、大学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一级其他证明个人学习研究成果的材料参加复试。

10.10之前的通知

  1. 浙江大学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攻读博士(硕士)的通知; (网上申请请点击进入
  2. 建工学院接受外校推免生条件和程序
  3. 录取进程等信息请查阅《建工学院外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9.22更新)
  4. 目前提前批次报名已经结束,申请正常批次的同学请在9月28-10月10期间登录全国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系统报名;
  5. 提前批次复试已经结束,拟录取结果将在9.26-9.27期间陆续发布在浙江大学2015免试推荐研究生申请系统中,请点击系统“状态查询”查询录取结果,请仔细阅读系统留言。拟录取的同学复试结果为“接收”,不录取的同学复试结果为“不接收”,候补同学的复试结果为“未审核”,但在备注栏目中注明为候补,请各位同学特别关注备注栏说明。
  6. 所有拟录取同学需在9月28、29两天登录全国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系统注册、报名、缴费,需填报浙江大学,申请拟录取的专业和学位类型,并在10月1日前在系统中查看浙江大学发出的“待录取”确认通知并确认被浙江大学录取,超出截至时间拟录取资格会被回收,依次增补候补录取的同学。
  7. 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同学,需填写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由于报名系统中无法选择,按照报名系统中的缺省选项选择即可,实际录取方向请参考浙大报名系统中留言内容。
  8. 已经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同学,请于2015年3月下旬在所在学校进行研究生入学的常规体检,体检表向所在学校医院索取,体检完毕后将体检表邮寄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B333,邮编310058。 
  9. 报名参加正常批次复试的同学,由于国家系统中没有不通过审核的功能,如果在10月10号仍然没有收到复试通知,则说明没有机会参加正常批次的复试。请加紧申请其他院校。
  10. 正常批次(第二批)复试确认通知
  11. 浙大海洋学院现尚可接收推免生:以下专业可接收硕士: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物理海洋学(含遥感方向)、海洋地质、海洋药物学;以下专业可接收博士: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海洋信息科学与工程,海洋药物学,海洋资源与环境;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4年9月5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