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负责北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本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现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19名公务员,其中市规划委机关5名,委属单位6名,委属分局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6日至1996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
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
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及招录职位
1、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城市规划、建筑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招录职位:城市规划管理、规划监察执法、城乡规划标准管理等职位(具体招录职位参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三、报名时间及安排
1、报考我委招录职位需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2014年11月6日发布《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考试报名时间约在2014年11月13日至17日,考试时间约在2014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以《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pta.gov.cn)。请符合报考条件并有报考意向同学及时查阅《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2、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 010-88073166、010-88073160。
四、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按北京市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