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规划专业技术人员2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是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经丽编委[2005]88号文件确定单位分类为正科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承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设计科研工作;承接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和相关技术咨询;同时承办市政府和市建设局(规划局)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规划设计 | 2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三、报名
请有意向报名的人员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投至邮箱:292953136@qq.com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2133265 手机号码:13506508125
四、招聘程序
经面试、审查后,择优录用。
五、录用后待遇
录用后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待遇面谈。
经面试、审查后,择优录用。
五、录用后待遇
录用后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待遇面谈。
本公告解释权属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附件:1、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专业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