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单位:
自2010年起,按规定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统一纳入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经学校评审通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资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现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证书集中办理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须提供材料
(一)新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人员,须提交电子照片一张,并填写《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 2014年学校评审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采集表发各单位,核对无误由单位统一上报;其他年份评审通过首次办理证书的,须填报相关信息。
(二)对于遗失补办人员须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对于调入(引进)需要换证人员须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提交办证电子照片一张,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提供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电子照片要求
1、证书照片应为免冠、正面证件照,必须为后缀名为“.JPG”的JPG图片,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的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否则证书照片无法正确显示。
2、如证书照片需要扫描,扫描时扫描仪分辨率设置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
3、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4、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50K以内。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再集中办理,如需要的(卫生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除外),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放表》,并上交1张二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后面:姓名+工号),到行政服务大厅人事窗口取号办理。
请各单位将要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证书人员的电子照片, 办证人员《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汇总表(电子版)于6月10日前发到邮箱zdzju@zju.edu.cn(邮件名称为:单位+资格证书),逾期不候。中级证书行政服务大厅人事窗口随时办理。
联系电话:88981879,88981600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