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大发人[2012]25号文件附件10规定,今年上半年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中级职务的工作从即日起进行。凡符合该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取得学位后所发表的论文原件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申报确定高校教师和学生思政中级职务的人员应提供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高校教师职务的可免除要求)等原件证明;申报确定卫生技术系列中级职务的人员,需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硕士学位人员确定主治医师职务还需提供规范化培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各单位负责核对申报人员材料后,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中级职务汇总表》或《浙江大学卫生技术系列确定中级职务汇总表》(请下载),经各单位负责人、人事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申报人员同时须填写并报送归档用《浙江大学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报人员用)或《浙江大学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卫技申报人员用)一式二份(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请学院(系)、单位人事科统一来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训中心领取,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0)。
博士后确定中级职称继续按照2014年要求执行:未确认过中级职务的在站学科博士后可直接填写《浙江大学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经所在院系(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在提交开题审核表的同时一并交至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确定其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并归入本人档案,学校不再发文。
申报材料报送联系人:
李晨虹 (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88981743 chli@zju.edu.cn
孙 凯 (卫技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88981133 sunkai@zju.edu.cn
罗若群 (博士后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88208929 bohouban@zju.edu.cn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