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关于公示2015-2016学年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1浏览次数:3

各团支部、各位同学:
 “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团委对基层团支部的综合性最高奖励称号。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支部建设,根据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的整体安排,学院团委积极组织,经过支部自主申报、学院团委初审推荐、学校团委审核,现将校院两级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公布如下:
争创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单位: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1302本科生团支部;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1502硕士生团支部;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2015级博士生团支部
争创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单位: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1303本科生团支部;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1202本科生团支部;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1304本科生团支部;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2015级混合硕士生团支部;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2014级博士生团支部;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2014级混合硕士生团支部
请各支部参考并完善支部争创方案,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创建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积极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全院乃至全校团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争创验收时间为2016年5月中上旬。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郭老师88206426。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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