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加强结余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以及《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15号)等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浙江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12月20日前通过平台(链接:http://10.203.5.123/yjzq/take_advice.php?cmd=zhengqiuxx&id=79)
或直接反馈至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地址:紫金港校区东6-104-2)。
联系人: 林丹凤 蒋科
联系电话:88981237
邮 箱: lindf@zju.edu.cn
计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