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我校和韩国高等教育财团(KFAS)的合作协议,2016-2017年度赴韩国访问学者的申报即日起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浙江大学在职教师(拥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2.50周岁以下(以申请截止日为准)、且身体健康;
3.能用英语或韩语进行研究活动者。
(注:谢绝已在韩国从事研究或拟在韩国从事教学的人员申请)
二、申报领域
1.人文社科领域: 经济学、经济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人类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历史学、哲学、文学
2.能源领域:石油化工等
3.信息通讯领域:电气电子工学、通信工学、计算机工学等
三、申报截止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四、申报资料
1.个人简历
2.申请表一份(附件一)
3.研究计划书(附件二,格式要求请参照国家规划课题),中英文各一份;
4.两篇代表论文(附上英文或韩文大摘要)
注: 初审通过者,需补交:
1)在职证明;
2)二位同行专家教授推荐书各一份
3)韩国合作教授的研究合作确认书一份
五、访问研究期间
1.半年期:2017年3月1日--2017年8月31日
2.一年期: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六、资助经费
1. 研究费 : 2,500,000韩元/月
2. 论文费 : 1,000,000韩元(提交最终研究报告后支付)
3. 研究成果奖金:发表在SSCI, AHCI, SCI期刊上,奖励$5,000;
发表在韩国研究财团选定的学术杂志--“登载志”相当的
中国学术期刊上,奖励$3,000;
(※仅限回国两年内发表,需注明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资助研究论文)
4.入境资助金:1,000,000韩元/(限1次)
5.往返机票:杭州至首尔的往返机票(经济舱)费用/(限1次)
6.医疗保险:伤害保险(全体),健康保险(限申请者)
七、申报程序
1.填写申请表并征得学院同意并盖章。
2.申请资料12月31日前交至紫金港校区西三A楼203室(文化遗产研究院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3.学校经过初步审核后,将把推荐名单报给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并同时要求被推荐者在1月底完成财团的网上申请
(请参照:http://www.kfas.or.kr/Science/ISEF/ISEF0201.aspx?pCulture=ko)
八、附件
1.在职教师国际学术资助项目申请表
2.研究计划书
九、联系方法
电话: 88981117、13957133316
联系人: 白老师
社会科学研究院
亚洲研究中心
2016年12月7日
附件二:国际学术资助项目(ISEF)研究计划(不少于3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