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7浏览次数:252

学院各支部、各位老师和同学:

    团中央自去年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以来,在全国各地青少年中引起热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少年中的传播弘扬。今年团中央在全团继续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我校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2016年12月
    三、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方式。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0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的身边好青年,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忘我工作,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业创新好青年: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勇于自主创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就业增收、开展公益创业;富有创新精神,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为推动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诚实守信好青年:诚信为本,对人对事信守承诺,言而有信,诚实不欺,其人其事在社会上有着优良口碑和较大社会反响。
    4、崇义友善好青年: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新风。
    5、孝老爱亲好青年:践行家庭美德,关爱老幼和鳏寡孤独,在赡养、扶助对象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活动方式
    活动于2015年12月启动,请各支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和同学积极申报。学院团委将根据类别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到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院系团组织推荐情况,确定浙江大学“向上向善好青年”上报至浙江团省委。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gpy123@zj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郭老师88206426
建工学院团委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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