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社科院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7浏览次数:8

社科院通知如下:

各有关学院、老师: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工作有序推进,培育成效显著,一批青年社科人才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期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三批青年社科学者。现就“行动计划”第三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动计划”第三期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60名左右。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771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1项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课题申报材料;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12份;

2.《活页》110份。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2份)及论证活页(10份)。

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科汇集、核实、整理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附件6)报送社科院。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经学院科研科汇总后,统一发至zdxulei@zju.edu.cn

四、评审公布

省社科规划办负责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社科联党组审批后上网公示,发文公布。

五、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228日,逾期不受理。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 88981068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科研科联系人:龚武霞

联系电话:88208687

电子信箱:gwx@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活页

附件3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单位汇总表

附件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5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6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附件7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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