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浙大建工学院-浙大建筑设计院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工作细则(试行)》(见附件1)的规定,现开展浙大建工学院-浙大建筑设计院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教师工作室的申请成立工作。
教师如有意成立中心工作室,请按照中心《管理章程》和《工作细则(试行)》要求,认真填写中心《工作室申请表》(见附表2)(原浙大建筑设计院教师工作室需重新申报),于2016年1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hongzebb@sina.com邮箱。
联系人:包红泽,联系电话:13605716115,87951344
附件:1、中心工作细则(试行)
浙大建工学院-浙大建筑设计院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