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养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对象,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可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1.本科生申请的项目,学校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1)至各学院(系),由各院(系)进行选拔、评审并排序后上报本科生院。研究生申请的项目,鼓励研究生自主申报,由院(系)进行选拔、评审、并排序后报送至党委研工部,党委研工部综合各院(系)报送情况确定名单。学校审核批准后公布推荐名单。
2.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本科生申报项目交至所在学院(系)本科生教学科;研究生申报项目交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
3.各学院(系)完成项目评审,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由学院(系)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1月12日前上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相关部门联系人电子信箱。
4.本科生项目纸质材料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促进办公室(紫金港东1A-120),电子版发至lcy@zju.edu.cn;研究生项目纸质材料交至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十一221),电子版发至wanglusha@zju.edu.cn。
四、申报时间安排
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2日,学院(系)项目申报、选拔、评审;
2016年1月12日前,学院(系)上报排序后的项目申请材料;
2016年1月12日—15日,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推荐项目;
2016年1月15—22日,推荐项目公示;
五、项目资助经费
六、其他要求
1.入选项目所在学院(系)应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项目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必要的支持保障条件,以保证项目能顺利完成。
2.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形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与指导教师将给予一定业绩点认定,并建议学院(系)给予一定的教学津贴。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的本科生项目,经过相关认定,可计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4.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入选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经费,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