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工学部2015年度“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3浏览次数:8

各位老师:
为配合“浙江大学2015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遴选工作,现继续开展工学部2015年度“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的推荐评选活动,限额3项。详细事项包括推荐条件请参见工学部通知:关于推荐工学部2015年度“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的通知。
报送材料及评选方法:
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学术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项成果,学部组织学术委员会评选出三项“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月20日前先将申报意向告知科研科叶老师(88208687,yhf@zju.edu.cn)。
 
科研科
2016年1月13日
工学部通知如下:
关于推荐工学部2015年度“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引领工学部科研成果品质的提升,发挥标志性成果的示范作用,工学部决定结合“浙江大学2015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遴选工作,继续开展工学部2015年度“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的推荐评选活动,限额3项。现将候选成果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工学部院(系)应为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推荐成果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2.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二)推荐的标志性成果的主体工作应在近三年内完成。
 
二、报送材料及评选方法
1.填写《工学部2015年度“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二份。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院(系)科研科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总页面不得超过20个页面。
2.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fangyh@zju.edu.cn,涉密资料除外。
3.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学术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项成果,学部组织学术委员会评选出三项“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
 
三、评选时间表
1.1月22日前,完成院(系)推荐工作并填写工学部2015年度“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表》。
2.3月10日前,学部学术委员会组织评选。
 
四、其他说明
1. 入选工学部2015年度“工学杰出科技成就奖”者,工学部将奖励项目经费各10万元,并作为工学部推荐成果参加“浙江大学2015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评选。
 
工学部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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