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本科专业课程表查询及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5浏览次数:97

2015-2016学年春学期2016年2月29日开始上课夏学期2016年4月28日开始上课。为确保本科开学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本科生科温馨提醒全体任课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2教学日历作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之一,请务必于开学一周内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3未经教务部门批准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任课教师需要变动,须由原主讲教师填写《浙江大学本科教学调换任课教师申请表》(附件二),并到学院本科生科办理相关手续。
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第一周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不能随意变动,学校本科生院将对每门课的上课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请于第二周开始到学院本科生科办理相应手续。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其他教学环节,未经教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调课、停课、更换教室等。否则造成教学事故责任自负。
5在教务管理系统查到的学生选课名单可能会因为学生退、补选课而有所调整,准确的教学班学生名单请任课老师于开课2周后再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和打印。
6本科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可上学校办公网查阅《浙江大学教师手册20118月)》。(http://zupo.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4448
 
建工学院本科生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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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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