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9浏览次数:17

各位考生:

欢迎你参加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期间以下重要事项请务必知悉:

一、体检

1.         复试期间参加浙大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浙大各校区医院均可体检。

2.         校医院各校区体检时间安排表:

 

校区

体检日期

体检时间

玉泉校区

8/310/312/314/3

四天的下午

 抽血:12301330;摄片1200-17:00。其他项目:1330-1600

紫金港校区

9/311/315/3三个下午

抽血及体检:1330-1600

西溪校区

9/3-11/3个上午

抽血及体检8001100

华家池校区

9/3-11/3三个上午

抽血及体检800-1100

 

二、资格审查

313号下午参加英语听力考试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         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         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191日前毕业)、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以上专家)、现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等(强军计划考生无需提供专家推荐书及单位委培证明)。

三、复试

1.         所有参加复试(包括调剂)考生均需参加建工学院组织的复试说明会,时间:313日下午1:30,地点: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一楼报告厅。

2.         所有参加复试(包括调剂)考生均需参加建工学院组织的英语听力考试,时间:313日下午14:30,地点: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中部二楼教室。

3.         准时参加建工学院各学科组织的复试,各学科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见网站通知。

4.         第一批复试314日进行,第二批需要调剂学科复试安排在316日进行,凡上学校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报名申请参加第二轮学科复试。报名截止时间:315日,详见求见网站通知。

四、录取

1.         第一、二批学科复试均未被录取的考生无法再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其档案移交校研究生院。

2.         未被录取考生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其他学校,所需档案材料由浙大研究生院负责寄送。

3.         预录取结果在通过学校审核后在建工学院网站(www.ccea.zju.edu.cn)对外公示。

五、其他

其他事项,请访问浙大建工学院网站(http://www.ccea.zju.edu.cn/)“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了解,或关注微信公众号“GraduateStudyCCEA”。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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