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将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请有兴趣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以下社科院通知中《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于6月29日下班前将《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7份交至科研科,同时将《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龚武霞邮箱(gwx@zju.edu.cn)。
科研科
2016年5月17日
社科院通知如下: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1年至2015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本次评奖活动时间跨度大,参评成果多,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评奖服务工作。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各位老师务必仔细阅读《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各学院科研科于7月1日前将参评成果《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7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社科院,同时发送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至zdxulei@zju.edu.cn。
三、申报所需相关证明材料都需要一式七份,与申报表一起装订;《申报评审书》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
四、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奖工作的日常事务。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 0571-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全教办联系电话:010-62003426,62003308
传真:010-62003859
Email:qgb@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