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将于2016年6月3日举行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新一届秘书长人选,经投票选举产生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和总结我院学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引导全院青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青年学生为扎实推进“六高强校”战略、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激励青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时间、地点
1.时间
2016年6月3日18:30
2.地点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多功能厅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校学生会代表致辞。
3、听取、审议并通过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4、审议并通过新一届学生会秘书长人选。
5、选举产生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四、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设代表70名。
由建筑工程学院2015级每班各1人,2014级、2013级、2012级(建筑与城乡规划)每班各2人,2012级(土木与水利)、2011级(建筑与城乡规划)每班各1人及社团代表3人组成。
产生办法:各出席学代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各组织开展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候选人不得担任学生代表)
五、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通过学院内学生报名自荐、组织推荐并经过学院团委筛选得出。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主席团成员报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任命主席和副主席及其分工。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