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2浏览次数:337

各位同学:

    学院于近日开展本学期末的研究生困难补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经学院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活动和“三助”工作,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孤儿、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研究生,优先申请。
二、申请流程
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表格见附件),申请理由是学院确定资助金额的重要参考条件,要求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申请表需经导师审阅签字,并于6月28日17:00前交至学院安中楼A345办公室赵老师处。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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