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新增单位价值通用设备50万及以上、专用设备100万及以上设备购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4浏览次数:32

各位老师,你们好!
1.不管经费是否落实,有购置需求的均需上报购置申请表,统一交给秘书,以院系为单位由秘书上报。
2.重点核对上交过三年规划的老师这次是否上交购置申请表。
3.请有购置计划的老师填报申请表,并于7月10前邮件返回至sunyu@zju.edu.cn
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电话:88208991,辛苦各位了!
建工学院
20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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