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8-24浏览次数:12

各单位及各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已获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具体名单已在科研院网站公布,并发至各单位科研科),需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用户名和密码

请各位负责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n系统

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即为您填写申请书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您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邮件与科研院基础办联系(kyyjcb@zju.edu.cn)

2.批准通知和填报说明

登陆系统后,请仔细阅读《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电子版文件,并以此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请根据《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注意:非通讯评审意见)一栏的要求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如本学科有其他要求,请以学科的具体要求为准。

不同项目类型有不同的填报要求,请仔细阅读《资助计划书》第2页的填报说明,按各项目类型要求填写。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

3.资金预算表

2016年新批项目的批准经费为直接经费,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经费预算编制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预算说明书在国家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请打印纸质版。纸质版计划书需负责人签字、科研和财务部门盖章,如提交的计划书中无盖章处,请登陆系统重新下载预算说明即可,该预算说明书无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设备费中不能列支通用设备(比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等);常规实验室水电费等将在间接费中列支,因此除特殊大型设备外,能源动力费一般为0

为了规范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有合作单位(浙江大学以外)且经费需外拨至该单位的项目,需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见附件2)。此协议书暂时由负责人保管,在经费入账时,需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存档。

4.提交时间节点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我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和报送计划书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 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699日中午12:00。在这一过程中,管理部门如对计划书内容有疑义,将会通知负责人重新提交修改版;

2 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6916日中午12:00。基金委审核通过电子版(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后,各负责人可以打印纸质计划书原件一式两份,签字后交给学院/系科研科。

3 请各学院科研科上报计划书流程如下,最终截止时间为:2016922日中午12:00

 

 

 

 

 

 

科研院联系人: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陈良

Emailkjccl@zju.edu.cn

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822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2016年计划书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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