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通知(1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112

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
为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建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和《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学年建工学院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请同学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各班班长汇总,填写班级和德育导师意见,收齐后请按学号排序,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统一交赵华老师(安中A345)归档。”
  
二、评奖范围与安排
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二年级及以上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再参评各类奖项(优博资助除外)。
学院负责做好评奖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各专业班级奖项的名额分配和评审,以及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奖项的评审组织等工作。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评奖评优工作启动后,各班级应安排时间,组织召开班会,布置落实学年小结和评奖评优工作,将班级奖项名额、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等重要事项告知全班同学。德育导师负责做好本班奖项申报材料、审核、推优等工作。
 
三、竺可桢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申请
(一)竺可桢奖学金(详见学校通知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单独先行评选,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名额为12名。我院至多可推荐: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择优推选。请有意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研究生,准备以下材料:
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
3.附件3的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所填数据表格数量一致)。
各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2日前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打包发到邮箱:cceayanjiusheng@163.com,标题名称为竺可桢奖学金-姓名; 两个附件的纸质版材料个人签名后,连同佐证材料一起交赵华老师处(安中A345)
(二)唐立新奖学金、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详见学校通知
唐立新奖学金:新评20名,并实行累计制(往年续聘),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该奖学金实行1:1.5的差额评选。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3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
以上两个奖项学院共可推荐1名研究生,请有意申请者于2016年9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赵华老师处(安中A345),学院根据申请的同学择优推荐。
具体通知和填写的材料参考: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99396
(三)单项奖学金详见学校通知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各1名,请有意申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到研工部网下载填写《单项奖学金推荐表》,于2016年9月22日前将材料交赵华老师处(安中A345),学院根据申请的同学择优推荐
 
四、评奖评优工作整体时间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会略微调整)
完成建工学院研究生素质考评工作,包括研究生干部、学术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加分统计、审核、公示。7月启动,在9月22日前完成。
2、竺可桢奖学金、校设单项奖学金推选阶段
竺可桢奖学金和单向奖学金先行评选,完成学院两类奖学金的推荐、审核、公示、申报等工作。9月19日启动,在9月24日前完成。
3、学习成绩、科研业绩汇总阶段
完成学院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的统计、审核、公示。9月22日启动,在9月28日完成。
4、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阶段
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和《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对各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进行分配并公布,各研究生按要求申请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委员会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工作,最终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名单进行公示。9月28日启动,10月10日左右进行国家奖学金答辩并公示。
5、博士生中期考核奖学金评审阶段(点击查看学校通知
完成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和博士生中期考核奖学金名额分配、申请、公示等工作。在10月中旬启动。(由研究生科负责落实)
6、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阶段
完成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分配、申请、公示等工作。在2017年年初启动。
参加今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的所有研究生(包括参加校级基地、院级基地、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按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总结和奖项申报工作。
 
建工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组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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