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社科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1浏览次数:11

各位老师:

     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请查看以下社科院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兴趣申报的老师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研科,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龚武霞邮箱(gwx@zju.edu.cn)。

科研科

2016年9月21日

社科院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老师:

经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必须是在20169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三种等,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必须是单项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论文是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初审:各有关高校由科研处或地市教科规划办负责初审。

2.复审:复审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

3.评审:10月份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再将候选成果送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

4.终审: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并颁发证书。

5.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除省政府成果奖外其余奖项不再颁发奖金,故本年度取消奖金发放环节。

    三、申报名额分配:浙江大学可申报4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办法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院系盖章。

2.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六份,5000字以内)。本次所有评审材料都将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中进行检测。因检测系统要求,超出5000字不能检测(图表格式不算字数)。请申报者务必控制字数。

   3.申报成果的主材料(三选一),

1)研究报告(一式四份,20000字以内)

2)或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初审单位原件审核章)(一式四份)

3)或专著原件(一式四份)

4)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填写要求

1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108日前所有申报材料请科研科统一汇总后报送社科院,同时成果活页评审电子及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稿由科研科统一打包发送至zdxulei@zju.edu.cn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附件1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2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

附件3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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