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9浏览次数:27

学院各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6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创要求
    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点击下载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7524  ),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本次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二、时间安排
    各支部请填写《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点击下载),于10月26日前发送电子版至cceatw2015@163.com
    邮件名和文件名均为[**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学院团委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步筛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争创申报通过后,争创期为2016年10月-2017年5月。
 
“五四红旗团支部”为校内团支部的至高荣誉,争创活动也是提升团支部凝聚力的极好契机。望各团支部积极申报。名额分配将根据申请的情况而定。对于争创成功的支部,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奖励。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 李同学:15700079621/565683 郭老师88206426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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