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因公赴台交流管理的有关通知要求,
另外,再次提醒,启动因公赴台申报程序,请务必提前3个月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出国(境)管理办公室, 以便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具体通知见http://www.i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object_id=68529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2日
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因公赴台交流管理的有关通知要求,
另外,再次提醒,启动因公赴台申报程序,请务必提前3个月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出国(境)管理办公室, 以便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具体通知见http://www.i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object_id=68529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