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工学院本科生选民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3浏览次数:71

 
学院2014级、2013级及2012级本科生: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杭州市西湖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西湖区选举委员会的总体安排,本次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为:11月6日开始进行选民登记,11月25日前公布选民名单;然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1月30日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1日-12月7日前酝酿、协商、推荐正式代表候选人,12月8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15日为代表选举日。
一、本科生选民登记要求
    1、户籍在浙江大学的年满18周岁的本科生,应按要求在学校登记此次选民资格。
    2、户籍不在浙江大学的在校生,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附件2:选民资格联系函),可以在学校登记;若未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不参与学校选民登记。
    3、经批准出国(境)学习的同学应予登记;不能参加投票选举又未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作缺席处理。
    4、选民登记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同学,暂时不予登记。如在2016年12月3日前取得联系,并主动要求登记的,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并在2016年12月5日前补办登记手续。
    注:班级里竺院的同学在建工学院登记
二、本科生选民登记安排
    请各班班长(第一召集人)和团支书(第二召集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本班选民登记工作,与班级所有同学取得联系,将符合选民登记要求的同学填入《西湖区选民登记表》(附件3),汇总后的班级《西湖区选民登记表》电子版请于2016年11月14日(周一)前发送到127099734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班级选民登记表”。签好字的班级《西湖区选民登记表》纸质版请于2016年11月15日(周二)前交到安中大楼A345郭老师处。
    户籍不在浙江大学的在校生若在学校登记,需同时递交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并将证明于2016年11月15日(周二)前交安中楼A345郭老师处。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
建工学院团委
2016年11月12日
 
 
 
 
附:
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西湖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我区的生动实践,对我区加快建成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西湖区选举委员会的总体安排,本次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为:11月6日开始进行选民登记,11月25日前公布选民名单;然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1月30日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1日-12月7日前酝酿、协商、推荐正式代表候选人,12月8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15日为代表选举日。
    依照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截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1998年12月15日24时以前出生的公民,须经过选民登记方可参加选举。每一选民应当按选区进行登记,且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户籍在外地而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选民要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区指定的选民登记站登记。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后,如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应向选区工作组提出,予以更正。
    这次换届选举要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请各位选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因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外出工作,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其他可核查的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位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办事,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杭州市西湖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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