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3和2014级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申请奖金续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3浏览次数:93

各相关院系、学园,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新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5号)有关规定,为奖励我校优秀本科新生,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不断进步,特设立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统一管理,分四年发放。若学生学年考核结果不符合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则停发该学年新生奖学金应发部分,且此后不再补发该学年奖学金。
为做好2013和2014级新生奖学金的2016年度奖金续发工作,请各院系、学园严格审核,组织符合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的2013级和2014级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填写《浙江大学新生奖学金2016年度奖金续发申请表》,并于12月31日前提交本科生院学生作处(紫金港小剧场220)。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88206580 。
工作要求:
1、学生向所在院系、学园提出申请,由院系、学园统一上报学生工作处;
2、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
3、请院系、学园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23日
 
温馨提示: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为: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当学年未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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