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30浏览次数:38

各学院(系),直属各单位,校设各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78号)要求,结合冬季事故多发、易发特点,为了确保元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元旦及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强化管理,排出当前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要于近日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寒假期间各实验室需特别注意的几点:
    1. 开展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自查,摸清假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和人数,做好假期内危险性实验的备案与安全防范工作,布置实验室安全要求,落实实验室值日制度,严格执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2. 加强实验室生物、化学、特种设备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送处工作。
    3.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品、易爆炸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品的领用、贮存和使用管理,建立实验室内各类物品的台帐,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加强储存场所的巡查,及时排查整改隐患;
    4. 寒假期间,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特殊时间段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发现实验室安全相关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总结报告于2017年1月12日下午5:00之前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技安办(紫金港校区东四316-1)或设备处各校区办;电子版发送至wxm@zj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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