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2015年度科研奖励清单予以公示,奖励范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成果、入账的经费、获批的省部级基地。奖励发放说明见附件1,奖励具体清单见附件2。公示期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结束后,学院科研科将于2017年1月17日(周二)将奖励金额以子项目的形式下发给各位老师。各位老师可以以年终奖形式给自己发放奖金。发放时间及税率等请参考计财处《关于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的通知》。
科研科
2017年1月12日
各院(系)、部门,各有关老师:
根据税务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人每年可以采用一次以年终奖计税办法进行计税。为了做好2016年度各类奖金年终一次性的发放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计财处将对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税务筹划,做到合理避税。为了不影响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请各部门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 年终一次性奖金务必集中于2017年1月9日至2月24日到各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过后不再受理。务请各有关院(系)、部门做好准备。我们将在2月底进行年终奖税务优化。
2. 各院(系)、部门2016年尚有工资以外的各类考核奖金、奖励、补贴、津贴(科研绩效津贴)等,均可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按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优惠计税。
年终奖税率表
应发年终奖(X)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应纳税 |
X≤18,000 | 3% | 0 | =应发数×税率-速算扣除数(在职人员当月工资应税所得不足3500时,应发数可减除与3500不足部分再计税) |
18,000<X≤54,000 | 10% | 105 | |
54,000<X≤108,000 | 20% | 555 | |
108,000<X≤420,000 | 25% | 1005 | |
420,000<X≤660,000 | 30% | 2755 | |
660,000<X≤960,000 | 35% | 5505 | |
960,000<X | 45% | 13505 |
计财处薪金办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