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通知如下:
各相关学部、学院(系)、校科技创新团队:
根据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第十次工作会议要求和会议确定的分配方案以及《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请各学部、学院(系)、校科技创新团队结合自身实际,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尽快制定本单位遴选方案,启动组织好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青年科研创新专项:请各学院(系)根据学校核算下拨的资金额度,兼顾上年度立项的在研项目情况,重点遴选本单位本年度拟资助的项目,并做好后2年的项目规划。
联系人:各学院(系)科研科秘书
2、科研发展专项:请校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发展规划商所在学院(系)提出本年度的拟资助项目。
联系人:鉏萍(科研院项目中心基地办, 88981015)
3、校长专项:请科研院协同各学部、学院(系)根据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确定的方案做好当年拟立项分类计划项目的部署落实工作。
联系人:林慧芳(科研院项目中心项目办,88208863)
请各学部、学院(系)、校科技创新团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规划工作,以上相关部门的资助额度科研院另行邮件通知。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将汇总的本年度拟资助的项目信息简表和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项目中心林慧芳处(kyylhf@zju.edu.cn),任务书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紫金港校区东三129办公室。
特此通知。
科研院项目中心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