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现开始预申报,具体申报事项详见以下科研院通知。本次项目采取预申报评审的方式确定申报名额,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填写《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7年5月9日15点前将预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龚武霞邮箱(gwx@zju.edu.cn),同时打印预申报表一式五份交至科研科。后续事项将另行通知。
注:预申报表中技术及经济指标等内容需与后续正式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科研科
2017年4月18日
科研院通知如下:
各有关学院(系):
为推进《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突破并解决一批影响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开发一批标志性目标产品,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促进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发展和“10+1”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推进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引领浙江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科技厅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主动设计项目: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科技厅在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14个课题,其中工业领域32个、农业领域32个、社发领域46个、国际合作领域4个。各课题的申报指南(研究内容、实施目标和申报主体)详见附件3。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本通知附件明确的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进行申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寻求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进行申报,并承担相应自筹经费。
三、预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采取预申报评审的方式确定申报名额,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填写《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表》(附件1)。预申报表中技术及经济指标等内容需与后续正式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请各院系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预申报表(一式五份)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按所属领域提交至科研院对应业务部门,参加校内评审,逾期恕不受理。后续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项目申报资格。
1.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3)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不得申报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期到2017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但申请人须承诺在研项目在实施期内验收完毕,如逾期未验收的,将取消2018年度项目立项,并纳入科研信用不良数据库。
2. 根据《关于公布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4-2015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10家考核优秀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一项国际合作项目,不计入限额申报数。
3.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4. 对于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申报指南。
(二)关于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主动设计项目的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三)关于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合作领域中的“联合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一并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时选择“国际合作项目”,并同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国际合作领域中的“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联合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联合共建科技或创新园区”等3类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预申报国际合作领域项目时须同时提交与外方的合作协议原件。
(四)各单位组织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联系人:
工业领域 高新部刘剑蕾 kyyljl@zju.edu.cn 88981187
农业及社发领域 农社部王芳展 yanzhiyu@ zju.edu.cn 88981029
国际合作领域 基海部曹阳 kyycy@zju.edu.cn 88981775
科研院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