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7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开始申报,具体申报事项详见以下科研院通知。教育厅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经费自筹。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17年5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龚武霞邮箱(gwx@zju.edu.cn)。
科研科
2017年5月9日
科研院通知如下:
各有关学院、临床医学创新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 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策类课题研究;
2.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3. 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4. 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5. 高职高专院校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二、申报方式
1. 请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7版)》(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逾期不候。系统申报时统一选择“一般项目”。《申请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教育厅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3. 各学院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序,附件2),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wfz@zju.edu.cn。如有问题请联系本学院科研科。
4. 科研院将对立项项目下发立项文件。
联系人:陈 曦 88981063 kyycx@zju.edu.cn
王芳展 88981029 wfz@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