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工部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6-2017年优秀网络文化作品之动漫作品征集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14浏览次数:1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唱响网上好声音,传播网络正能量,现决定举办浙江大学2016-2017年优秀网络文化作品之动漫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办法

1. 活动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2. 征集时间:2017614日至710

 

二、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为基础,融合新理念,运用新技术,创作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并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剪辑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体现正确价值导向,能够引发情感共鸣的优秀动漫作品。

2.漫画作品投稿作品为四格漫画或单幅插画、动画短片作品。

画稿要求基于A4尺寸(210mm×297mm)纸张创作的作品,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cm空白,画面要求清晰、标明页数;基于计算机或移动设备的新媒体作品,应符合手机动漫行业标准等规范。提交电子图片格式要求为JPEGRGB图,分辨率100 DPI(作品入选后,需另外提交TIFF文件)。阅读顺序可根据个人习惯选择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需要在作品首页注明。

动画短片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原始作品,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作品时长原则上在10分钟以内,以5分钟左右为宜。

3. 严禁剽窃、抄袭。作品须为参加推荐者本人于201611后在网络上发表的原创作品,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4. 主办方权力。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推荐资格的权利。

5. 参与途径唯一性要求:个人(团队)自荐作品不得再参加网站、教育部直属高校或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推荐遴选;网站推荐作品不得再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或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作品不得再参加网站或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作品不得再自荐、参与网站推荐或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即同一作品,仅可选择参与4种参与方式(自荐、网站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中的一种,重复提交即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三、作品征集办法

请填写《浙江大学2016-2017年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参评表(面向学生的优秀动漫作品)》,并连同参评的网络文化作品,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zju.edu.cn

 

四、作品评比

1. 主办方将评选产生一、二、三等奖等若干奖项,评奖由校内外网络文化专家小组评选产生,将综合考虑作品内容、作品形式、文化内涵、传播效果等维度。

2. 优秀作品将推荐参评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评选,并可优先入选浙江大学网络文化资源库和浙江大学网络文化工作室等支持项目。

 

联系人:许怡  88206058

 

党委学工部

2017614

附件:《浙江大学2016-2017年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参评表(面向学生的优秀动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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