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将非机动车停放在安中大楼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29浏览次数:321

各位老师、同学:

     目前发现有部分师生员工将电瓶车停放在办公大楼内,对于环境、安全等各方面均有严重影响。特此提醒,要求各位师生将电瓶车、自行车停放在一楼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处,请大家自觉遵守,同时为配合此项工作,物业管理人员会帮助管理,禁止将电瓶车、自行车推入电梯和在大楼内停放;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电瓶车驶入大楼内充电的,将进行严肃处理。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感谢师生员工的积极配合!
 
 
建筑工程学院
201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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